近日,有投資人向本報爆料稱,多家名為“中商基”的公司向社會公眾宣傳并銷售5萬元起投的私募基金,可能涉嫌違法,希望引起重視。”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中商基”開設門店銷售私募基金現場簽單 5萬起投
2018年10月31日,記者根據報料人提供的地址來到遼寧省鞍山市吉林中商基鞍山分公司進行暗訪,門店內佇立著含有固定收益的理財產品介紹的展架,吧臺上有固定收益的宣傳三折頁,店內工作人員正在幫客戶簽投資合同。
《深圳中融匯富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同書》
一女性業務員拿出《傳祺京寓2號預期收益表》給記者看,收益表顯示投資期限和預期收益分別為“3個月是9%、6個月10%、12個月12%、12個月封閉期12.5%、18個月封閉期13%、24個月封閉期13.5%。”隨后業務員打開手機向記者介紹私募基金備案信息:“華夏傳祺(廈門)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簡稱:華夏傳祺)是我們這支基金運作的管理人,這支基金的運作與拆分都是華夏傳祺管理的,這支基金的標的物是溫州強強集團旗下運作的強強酒店。” 記者看到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顯示:“基金名稱:深圳中融匯富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文簡稱:中融匯富),基金編號:SCH288 托管人名稱為空白。”
華夏傳祺被列為異常機構
記者在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官網查詢到華夏傳祺被列為異常機構,異常原因:未按要求進行產品更新或重大事項更新累計2次及以上。
當日,她說:“農行是國有銀行,他們做的基金跟我們做的基金是一樣的。我們是5萬起投1萬元遞增,期限最少是3個月。”當記者提出是否有人投資的時候,業務員指著正在簽合同的同事說:“你看我同事在干嘛,我同事正在幫忙簽合同。今天簽單的多,我們今天有幾個客戶在簽合同,這個基金馬上就要募集完畢了。”記者看到業務員簽好的協議里明確標注了投資金額、期限以及年化收益。
業務員告訴記者:“投資帶著您本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就可以,只要是銀聯的,我們家都可以刷。”隨后業務員拿出一本《深圳中融匯富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同書》(下文簡稱:《合同書》)向記者介紹:“我們家有一個專業的律師團隊,打造的這本合同,由華夏傳祺運作拆分下發到中商基,然后到客戶手里。我們是有限合伙型,屬于定投,固定的收益。這個資金就用到北京強強酒店的物業改造里面了,不管酒店盈利不盈利,你的收益是固定的。整個市場上賣的基金都是一個版本。”
記者詢問《合同書》里的“冷靜期”是否可以反悔,業務員表示當場簽合同當時就刷卡,只要在合同上下筆了,就沒有反悔的機會了。 “我們總公司吉林那邊來了一個總經理,韓總帶著紅包來到我們鞍山市,昨天約見了幾個大客戶。投資年化達到5萬,就有一個588元的紅包。只有今天有,別的時間都沒有,韓總就為了這幾個大客戶趕過來的。”
門店經理承認:為了老百姓投資私募基金 降低門檻
業務員帶客戶去簽合同的時候,鞍山分公司負責人劉斌接著向記者介紹業務:“咱們現在主要做的是基金,東北三省的總部在長春,全國的總部在北京。咱們基金是證監會備案的,今天投5萬,有588的紅包,只截止到今天五點。”劉經理帶記者看了簽合同現場,正在為客戶簽合同的業務員告訴記者:“這個阿姨也在我們這兒觀望了好長時間了,有點零錢,趕緊就送過來了,之前也在這投過的。”記者看到正在簽訂的是《居間服務協議》,協議甲方為投資人,乙方為中商基財富,丙方為長春市聚福騰經貿有限公司(下文簡稱:聚福騰)。資金通過POS機直接刷到聚福騰公司。
劉經理以不要打擾客戶簽合同為由帶記者到大廳繼續介紹業務:“她簽的那個產品是5萬以下的,最多只能投5萬,基金可以上不封頂。”記者提出《合同書》里面明確規定是30萬起投,為什么現在是5萬起投的問題時,劉經理說:“這個30萬是有限合伙,5萬幾個人合到30萬投進去的,降低門檻,方便老百姓投資理財。”
投資人資金通過POS機刷到“中商基”關聯企業
這時又有投資人到店里,投資人很激動的告訴業務員:昨天抽獎手氣不錯,本來自己只有七八萬元,因為投資有紅包拿,又在兒子那里湊了一些,湊夠10萬就來投了。業務員立即帶著客戶現場刷卡付款、簽合同。
記者向劉經理詢問:“投資多少錢能夠抽獎?”劉經理表示,投資5萬、10萬都可以參與,但是已經結束了,這次紅包活動也是截止到今天下午5點。
劉經理對記者提出的在店里刷卡,錢刷到哪家的問題無法解答,又找了之前接待記者的女業務員。業務員拿出了客戶才簽過的《合同書》和刷卡的POS機小票,小票商戶名稱為:吉林省中商基盛達投資咨詢中心(有限合伙)(下文簡稱:中商基盛達)。
記者又走訪了吉林中商基、遼寧中商基等部分分公司,了解到的理財模式和推廣方式與之前了解到的情況基本一致。除此之外,記者還了解到《居間服務協議》借款人為長春市紅木家人家具經銷有限公司,債權人卻有兩家,一家為吉林省智盈商貿有限公司,一家為聚福騰公司,借款金額均為3000萬元。
記者從吉林中商基鞍山分公司業務員處了解到,11月份中商基銷售的基金“深圳中融匯富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第一期5000萬已經募集結束了,投資人在中商基門店內簽訂的《合同書》與之前是一樣的,《深圳市中融匯富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產品確認書》與投資人POS機小票商戶名稱均為吉林省儒孟投資咨詢中心(有限合伙)(下文簡稱:吉林省儒孟)。
記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吉林省儒孟公司執行事務合伙人與中商基財富公司監事同為王晶,中商基財富公司法人為王舒超;而“深圳市中融匯富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第一期的收款確認人中商基盛達的執行事務合伙人也是王舒超。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深圳市中融匯富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為華夏傳祺,華夏傳祺的股東兼監事王劍峰與中商基財富(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監事王晶同為上海嘉齊實業有限公司股東。
記者相繼來到長春市紅木家人家具經銷有限公司注冊地、吉林省智盈商貿有限公司及聚福騰公司在合同里的地址,均未發現上述公司。
自曝“家丑”:“中商基”債權項目和基金項目均“自融”
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2018年11月26日記者來到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泰達時代中心四號樓2407室中商基總部暗訪,中商基北京總部自稱副總裁的艷(音)姓女士接待了記者,她告訴記者:“中商基財富集團就是我們這,北京這邊基金也賣,基金的收益會比這個低點兒10%。基金也好P2P也好,只要是一個老板的,不要想太多,什么正不正規安不安全,其實都是一樣的。這家公司就是認老板王景惠,吉商擔保是王景惠屬下的公司,屬于中寰集團。”
隨后艷總拿出來一套《居間服務協議》給記者看,這份協議與記者調查了解到的一致。記者問到借款人聚福騰公司的時候,艷總表示那是中寰集團的下屬單位。艷總很誠懇地告訴記者:“其實講透了,我們這家公司肯定做的是自融這一塊兒的。聚福騰是我們的一個下屬單位,我們下屬單位有50多家公司,智盈商貿也是。”記者提出從工商信息上看不到關系,艷總說:“我們要規避國家的管理風險,不能有關系,擔保公司、借款公司及長春紅木家人家具其實都是下屬單位。”
記者問:“華夏傳祺、深圳中融匯富、北京強強酒店都是中商基的嗎?”艷總告訴記者:“這些都是,以前強強酒店是用來做債權的。”記者問:“中商基盛達、吉林省儒孟也是中商基的嗎?”艷總表示這些都是,還有一些不叫“中商基”名字的公司也是(下屬單位)。關于融資額度,艷總說:“我這兒一個月最高做到1500萬。”
當記者表明身份后,艷總收下了采訪提綱后表示,記者想了解的問題她已經回答。當記者提到基金拆分的問題時,艷總說:“這個我們心里都很明白,換湯不換藥。我們知道我們現在走的不合法,從國家的法律講是不合法。我們基金是以有限合伙的方式5萬起投,20個人就湊夠100萬算一個客戶。國家確實不允許自融。”
針對中商基存在的系列問題,本報將繼續關注。(記者 楚.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