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起訴ofo:要求其賠償1300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 2018 年 10 月,因運輸合同糾紛,順豐向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凍結被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ofo運營主體)在招商銀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設賬戶存款 1300 萬元人民幣。
近日,法院裁定,凍結東峽大通在招商銀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設賬戶存款 1300 萬元人民幣。并要求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深圳市順豐綜合物流服務有限公司支付運輸費人民幣13689037. 30 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
這并不是ofo第一次被供應商起訴。
此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就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訴小黃車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責令ofo支付拖欠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的服務費用811. 19 萬元及相應的逾期付款利息8. 61 萬元,并退還其保證金 10 萬元及賠償該筆款項的利息損失。
嘉里大通方面稱, 2017 年 6 月與ofo簽訂一份《自行車倉配服務合同》,約定由嘉里大通向其提供與ofo共享單車有關的卸車、倉儲、配送、庫存盤點等服務,ofo應依照合同約定向嘉里大通支付相關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