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海鳳凰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679,上海鳳凰)公告稱,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主持調解,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鳳凰自行車有限公司(鳳凰自行車)與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東峽大通)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具體內容包括:
1,確認包括結欠貨款、律師費、利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等在內,東峽大通共應付鳳凰自行車7191.61萬元;
2,同意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扣劃東峽大通被凍結款項(截至2018年11月20日)2804.05萬元并支付給鳳凰自行車。剩余款項分期支付。
本案調解書已經各方簽署具有法律效力,鳳凰自行車已于近日收到法院劃轉的東峽大通被凍結款項2792.61萬元。
上海鳳凰稱,本次判決公司子公司鳳凰自行車收回了部分應收款項,并就剩余款項與東峽大通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有效降低了應收款項的風險,亦將對上市公司損益帶來一定的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