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這兩天,中國之聲持續關注個人所得稅申報過程中出現的多種異常狀況。比如,自己“被開公司”了,莫名其妙地成為多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有人發現自己“被就業”了,名下出現了從來沒有見過的供職單位;有人發現自己的供職單位還是已經離職多年前的信息等等情況。這些異常狀況,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又該怎么去解決?
“被老板”、“被就業”:填報個稅專項扣除發現身份被冒用
一位被冒名注冊了十家公司的人質疑,工商部門在當初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有沒有切實履行核查基本信息的職責:“畢竟人家盜用我們的信息,他是有頭像、有簽字還有確認的,他們那邊辦理人員肯定是沒有按流程在走。因為身份證上是完全是有我的相片的,不可能他看都不看,他就能申請了,十家公司啊。還不是一家,資本還很嚇人,5500萬,5400萬,900萬,全是那種大資本的。”
除了“被注冊公司”之外,最近一段時間,也有不少人向媒體反映,他們在填報個人所得稅的過程中發現,自己還“受雇”于從來沒聽過的公司。
“我被賦予了某企業的辦稅權限或者管理權限,這兩家公司根本就不在四川省,我根本就沒去過那兩個地方。所以我就特別詫異。”
“我查了一下這家公司的法人、董事什么的我都不認識,這個公司我也沒有聽過,跟這個公司也沒有任何的接觸。”
國稅總局回應:可在App上申訴 盡快核實處理
對于這種“被入職”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此前回應稱,遇到這種情況,可能是個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了。一方面可以在App上點擊該單位名稱,并通過右上角的“申訴”按鍵發起申訴;另一方面,稅務部門將盡快核實處理涉稅信息冒用問題,如果屬實,稅務部門將對冒用單位或個人的涉稅違法問題依法處理。
個稅App上線半個月以來,一些此前很難得知的信息,逐漸暴露出來。以被注冊企業的群眾為例,記者目前掌握的有70多人,而且這一數字還在增長中。
發生在全國各地的群眾被注冊公司一事,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企業注冊登記機關當初有沒有盡到審慎核查的義務?身份證遺失后,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才能切實保證已經丟失的身份證不被一些人用來實施不法行為?兩天之前,央廣記者聯系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公安部,截止發稿前,依然沒有得到任何答復。
專家:監管部門不能懶政 多部門應合力解決公民身份信息被濫用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分析,出現這些情況的原因,首先就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幾乎是零成本、零風險、高收益:“如果出現了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由于他是隱名股東,自己不用承擔責任。如果是公司掙錢了有好處,因為實際控制著公司的公章和印鑒,以及其他相關的公司賬簿的隱名股東,能夠易如反掌地控制公司。所以對于冒名頂替他人的隱名股東來說,用別人身份證注冊公司是一種無成本、零風險的一樁好買賣。”
此外,盜用他人信息注冊公司之所以如此猖獗,企業注冊登記部門也有一定的責任:“由于對于登記資料的審核采取形式審查的態度,所以有的時候就‘蘿卜急了不洗泥’,只要是開辦企業的人拿著材料來了,有身份證復印件,不管身份證復印件是不是注冊企業本人,馬上就給他接收材料,甚至發營業執照,也是說僅僅是想到了快注冊,而沒想到的安全注冊、依法注冊。”
在劉俊海看來,收集公民身份信息極端簡單,這也使得盜用者有恃無恐:“現在有很多的部門,很多的企業,大量索要他人的身份證原件,而且要拍照給人家,然后拿著這些身份證復印件,又不能夠確保它的安全性。所以導致身份證件提供了以后,究竟用在什么用途?流向哪些人?現在應當說一直還處于法律監管的真空地帶,有監管的盲區。”
劉俊海認為,如何合法、迅速、有效地解決這些群眾遇到的問題,不應該只是這些被冒名群眾的事情:“這種身份信息被濫用情況不是今天才存在的,只不過由于個人所得稅的APP沒有上線,自己的名字被別人盜用,自己不知道而已。市場會失靈,監管者不該失靈。企業和商人有可能不能慎獨自律,監管部門不能出現懶政惰政怠政的現象,不能采取一推二、二推三的方式,把群眾的投訴、舉報推到其他地方,或者是由本部門推到其他部門,每一個部門都應當實行首問負責制。我們的監管部門一定要發揮監管的合力,公民個人可以在自己戶籍所在地的任何一個部門,包括工商部門、稅務部門或者公安機關提交舉報信息,就應當建立一張全國的投訴網,專門解決公民身份信息被濫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