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公安部發布的一則通報吸引了社會各界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關注。
根據該通報,2018年6月份以來,P2P網絡借貸平臺風險頻發,嚴重侵害民眾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380余個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網貸平臺立案偵查。據不完全統計,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價值約百億元。
通報還指出,P2P網貸平臺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呈現多發高發、欺騙性強、逃匿現象突出的特點。
公安機關的及時行動,得到了廣大出借人的肯定。但需要看到的是,正是因為部分出借人對“投資”抱有“投機”心理,才讓這些非法平臺有了可乘之機。
“非法集資往往披著‘合法’外衣做損害用戶利益的事情。”開鑫貸總經理鮑建富表示。據統計,2018年出問題的1282家偽P2P平臺中,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集資的,分別占74.19%和19.89%。這些“掛羊頭賣狗肉”的偽平臺給不少用戶造成了財產損失,也嚴重損害了行業形象和聲譽,讓用戶對網貸行業產生了誤解。
在鮑建富看來,加大打擊非法集資力度,一是可以保護用戶合法權益,讓這些非法集資平臺無處藏身。二是維護行業正常秩序,非法集資的偽平臺破壞行業形象,把它們淘汰出去,去偽存真,有利于恢復用戶對行業的信心,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同時,打擊非法集資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行業違法違規現象。
需要提醒的是,對出借人來說,在選擇網貸產品時,一定要秉持“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的理念,養成理性投資的習慣。“出借人在選擇平臺或者是在評估具體標的時,切忌不求甚解,應對平臺的股東背景、業務類型、資產真實性、平臺風控有效性、資產質量、計劃標的退出規則等有充分的了解后再投資。”網貸天眼分析師李鵬飛表示,還應避免僥幸心理,面對超高收益誘惑時,應冷靜分析平臺業務,防范龐氏騙局,避免損失本金。
李鵬飛指出,出借人應借助互聯網多渠道獲取信息,綜合判斷,不可僅憑平臺宣傳的國資、風投、上市背景決定出借,根據對2018年“雷潮”的觀察,平臺無論背景如何光鮮,只要資產不真實,資金流向不明確,業務不合規,仍然無法避免爆雷。此外,對于已經出借的標的,出借人也可通過查核平臺的資產質量進一步把控,如果發現虛構標的或是自融跡象的,應盡早報案,最大限度挽回不必要的損失。
出借人在選擇網貸產品時,需要明白,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在選擇產品前,出借人要先對自身承擔風險的能力有非常明確的認識,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目前,行業內普遍的年化收益率在6%至8%,要主動拒絕高息誘惑,遠離非法集資。”鮑建富還建議,出借人應主動提升自身的理財專業知識,在投資前多問、多研究,通過多角度綜合判斷來選擇正規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