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間,自媒體博主“愛玩客”發布《關于“GOGO商城事件”進展的說明》。其中透露,“愛玩客”已從GOGO商城負責人曾磊處了解到,目前未發貨、未退款金額超過1000萬元。“愛玩客”將向司法部門起訴曾磊及其關聯公司“沈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
目前,GOGO商城高管、“愛玩客”投資人之一李巖婷已被沈陽經偵帶走調查。B站也表示,該賬號及關聯賬號“玩客辣評”發布疑似不實內容,存在較大爭議和風險,已給予這兩個賬號封禁的處理,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結果。
律師表示,GOGO商城如果其明知沒有相關電子產品可供發貨,仍然進行虛假宣傳,接受消費者下單及貨款,則涉嫌構成欺詐。
消費者
買便宜手機
商家不發貨也不退款
近期,在嗶哩嗶哩視頻平臺上自媒體號“愛玩客”主播“考拉”的推薦下,不少消費者在GOGO商城上以低價購買多臺手機產品,隨后遭遇無法發貨的情況。商城負責人隨后在群內告訴消費者,需要“刷單”平臺才有貨源,同時還會有傭金。不少消費者投入更多錢進行刷單,目前共有幾百位消費者下單,涉及金額高達上千萬。
“市面上賣8300元左右的iPhone手機,在GOGO商城只要7688元”,一名消費者表示,因為便宜了幾百元錢,不少消費者都紛紛幫助親朋好友下單購買,有時一買就是幾部、十幾部,“我花了6.9萬多元,大家都差不多是這種情況”。
消費者小張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自己花費了數千元,在GOGO商城購買了商品,GOGO商城承諾7天內發貨。不過,一個月過去了,大家沒有收到任何貨品。回到購買頁面查看后發現,商城頁面沒有退款按鈕,無法點擊退款。
在申請退款無果后,商城客服建議他們通過繼續消費幫商城增加銷量,來獲得一定比例的返利,在下單金額達到一定數量后才會退款。根據維權交流群里受害者提供的統計表顯示,目前已經有165位消費者投入了上千萬元的資金。
GOGO商城
聲明稱“購買金額變為出借金額
3年內完成兌付”
8月16日,GOGO客服在微信群內表示,GOGO商城因為經營不善,無法給大家退款。客服還出具了一份蓋有紅色公章的“GOGO商城”運營主體“沈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發布的聲明,稱受到行業調整影響,公司要良性退出市場,把消費者的產品購買金額變成自愿出借金額,公司會分3年還清。
更加令人擔憂的是,在發布完這份聲明后,消費者均無法與GOGO商城取得聯系。在失聯幾天后,大家在群內看到這樣的說法:“目前我們的現狀是,接到舉報我們進行刷單的工作,資金的進出被工商稅務監控,正在被調查中,我們之前的客服,目前已經失聯,我們懷疑他涉嫌自己刷單挪用公款,現在正在聯系警方找尋他。大家的資金我們會在穩定一下后給大家陸續全額返還。”
目前,不少消費者選擇了報警,長沙、南昌、廣州、大同等地警方已經立案。
聲明
“愛玩客”將起訴GOGO商場
B站已對兩個涉事賬號封禁
“愛玩客”最新發布的說明中稱,8月16日,公司獲悉承接推廣廣告的GOGO商城網站出現“下單后不發貨”“退款不及時”的情況。“愛玩客”于第一時間聯系GOGO商城負責人曾磊問詢情況,電話中曾磊表示“知道情況,涉及款項大概150萬元,因GOGO商城資金周轉問題導致退款不及時”,并承諾陸續退款。
8月18日,曾磊通過電話含糊告知“愛玩客”“未發貨、未退款金額超過1000萬元”。“愛玩客”還了解到,曾磊在其個人建立的微信群中,長期冒用“愛玩客”名義,大肆宣揚GOGO商城是“愛玩客”iVankr投資的產品。
8月21日,“愛玩客”通過網絡信息獲悉,GOGO商城員工李巖婷已被沈陽經偵帶走調查。8月23日,“愛玩客”表示,將向司法部門起訴曾磊及其關聯公司“沈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
此外,“愛玩客”的播出平臺B站在22日晚間回應此事表示,“近日,我們接到大量舉報,稱站內賬號‘愛玩客iVankr’推廣的商家涉嫌詐騙。經核實,該賬號的關聯賬號‘|玩客辣評|’發布疑似不實內容,存在較大爭議和風險,我們已給予這兩個賬號封禁的處理,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結果。”
調查
考拉稱拍視頻為免費幫忙
曾磊曾被法院列為失信人
“愛玩客”主播考拉告訴北青報記者,推廣GOGO商城平臺的視頻是在2018年7月拍攝的,當時GOGO商城負責人曾磊找到自己,說希望能幫商城拍攝一支小視頻。據考拉介紹,廣告的拍攝以及“愛玩客”幫助GOGO商城在微信公眾號中的推廣,全部都是免費幫曾磊做的,自己和“愛玩客”并沒有收一分錢,也沒有分成利益。
北青報記者還發現,2018年8月,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顯示,因曾磊的公司未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向本轄區內的國土房管部門查詢被執行人的不動產登記情況,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證券、工商等信息,均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及違反財產申報制度,本院依法對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拘留決定,并向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發出了限制消費令,以及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北青報記者看到,企查查數據顯示,沈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東是郭玉航。李巖婷擔任公司監事。李巖婷既是GOGO商城主體的監事,又是“愛玩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沈陽玩客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北青報記者看到,在嗶哩嗶哩平臺發布考拉推薦視頻的“玩客辣評”自媒體號,其注冊主體與GOGO商城相同,均為沈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而“愛玩客”的注冊主體則是北京玩客互動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考拉告訴北青報記者,GOGO商城的主要負責人實際上是曾磊,曾磊的確曾經是“愛玩客”的合伙人,不過目前已退出,而李巖婷和曾磊是夫妻關系。
2017年,曾磊正式幫助“愛玩客”做電商代運營,不過,當年其業績并沒有達到預期,“愛玩客”就終止了這一合作。合作終止后,曾磊回到沈陽創業,并在沈陽創立“沈陽玩客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沈陽博聚創思傳媒有限公司”等。
但是“愛玩客”在工商方面并沒有及時與曾磊及李巖婷完成股東退出的履約,而是將“愛玩客”的主體轉移到了另一個公司,也就是目前愛玩客公眾號的注冊主體“北京玩客互動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愛玩客”方面本計劃今年注銷“愛玩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但尚未注銷就發生此事。
同時,雖然曾磊退出了公司股東,但是“愛玩客”仍然邀請曾磊幫助其運營微信粉絲群,因此,曾磊依然是“愛玩客”的粉絲群群主。
律師說法
單方把消費者變為出借人沒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認為,買賣雙方的基礎法律關系是網絡購物合同關系而不是借款關系,“GOGO商城”這種單方面把消費者變為出借款人的通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否構成犯罪還有待公安機關的調查。
李斌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首先,GOGO商城作為經營者,應當承擔退款或者發貨義務,如果無法履行網絡購物合同,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退還全部貨款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果其明知沒有相關電子產品可供發貨,仍然進行虛假宣傳,接受消費者下單及貨款,則涉嫌構成欺詐。
他提示消費者,消費者應當選擇信譽好、履約能力強的網上購物平臺或電商采購相關電子產品,不要輕信經營者所謂產品優惠幅度大、價格低的宣傳,增強鑒別能力與風險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