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脈脈職言區,多名加V認證的58同城員工發聲稱,58同城開始裁員,單方面強制員工停薪留職2個月,每個月只發基本工資的80%,即1760元。
有員工曬出了待崗協議,其中的甲方信息顯示為“北京城市網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據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城市網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正是58同城公司的總稱。
協議中稱,因受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導致市場狀況變化,對甲方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致使甲方相應崗位停工停產,乙方崗位暫無工作安排。
協議顯示,該員工待崗期限到2020年4月30日為止,待崗期間甲方支付乙方待崗工資標準為1760元/月(薪酬標準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另據名為“一個專員”的微博博主爆料,58同城此次裁員比例為20%,降薪比例各部門不同,有些部門是只發放全部工資的60%,一周五天,兩天去公司,三天在家辦公,但其中兩天要請事假(變相扣工資)。
對此,有媒體向58同城公關部進行求證,對方回復稱,“消息不實,目前公司的相關人員安排仍是正常的業務調整。”
此前,58同城CEO姚勁波在2019年曾發內部信“自打臉”,稱在年初的年會中提到今年不裁員,但不代表不淘汰、替換人,一個具體的做法就是在年底前降級或請走10%的副總裁。“請走”不算裁員,這在當時一度引發了外界的爭議。
而在新一輪的裁員傳聞風波中,停薪留職或等同于變相裁員引發爭議。有不少員工認為58同城此舉是為了讓員工自行辭職,以逃避N+1的補償。在“58同城宣布部分員工僅發城市最低保障工資,這算是變相裁員么?”的投票中,更有1960人認為58同城此舉就是變相裁員,占投票總數超75%,僅有623人認為協商待崗不等于裁員。
在熱門評論區,有認證的益清(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協商待崗不等于裁員。他認為,“在疫情期間,中小企業遍地哀嚎,58同城此規定并不違反勞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在如果拿全額工資,幾個月后恐怕就要等到經濟性裁員了。”
此外,對于疫情期間在家休假未復工者的工資問題,他提出,按照法律規定:1、優先考慮按照職工年休假,正常發放工資;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2、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京的,待遇應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標準支付。
不過,認證的蘭州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認為,58同城此舉屬于“變相裁員”,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他對此解釋稱,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公司辭退員工,并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第二種是員工自行辭職。而變相裁員是企業為節省人力資源,裁撤公司員工,但又不想負擔相關責任賠付員工賠償金而采取的行動,一般利用各種理由及手段迫使員工主動離職,而不是自行解聘。“采取降薪、換崗等方式可以達到讓員工主動辭職的目的,無論從成本上還是程序上都可節省企業資源。”
他還補充說,職場中常見的變相裁員有“惡意調崗”“取消福利”等方式,其目的就是讓員工自動辭職。